(一)门诊慢性病:
普通慢性病门诊:起付线500元,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60%,报销限额8000元/年;
特殊疾病门诊:起付线500元,政策范围内报销70%,支付限额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,累计不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(15万)。
(二)住院医疗报销:
起付标准:住院医疗费报销设起付线,起付标准为:二级医院500元/次。恶性肿瘤放化疗、尿毒症透析患者年度内在市内同一定点医院再次或多次住院治疗,只承担一次住院起付标准。一个医疗年度内,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为15万元。
1.普通疾病住院报销比例:政策范围内费用扣除起付线以上部分费用,报销65%。
2.居民医保生育费用报销:顺产800元;剖宫产1000元。
3.意外伤害住院报销:经县级经办机构认定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规定的,其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40%后,剩余部分按照相应医院级别和待遇标准报销,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5万元。
(三)大病保险报销政策:
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万元(均为政策范围内费用,下同),1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偿。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1万元(含)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%的补偿;10万元(含)以上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5%的补偿;20万元(含)以上3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70%的补偿,3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75%的补偿。一个医疗年度内,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55万元。
以上内容如有未尽事宜,请咨询临沂罗庄中心医院医保办公室,电话:0539-7088622。